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Homework 3

請針對 New way versus old way 擇一做出你的評論。


1000 projects, 5 persons per project at Google vs. super team at Microsoft.

如果說,有1000個case是要交給5人團隊或是100人團隊的話,相比之下一定會覺得交給5人團隊是不可能的事;反之,若是交給100人團隊的話,反倒是覺得這才是正常運作。但是在這天上完課後,才徹底知道說,原來這就是Google的作風。用少數人所組成的團隊來解決一件一件的大Case,而不同於一般公司的操作。

不過仔細想想,也許就是利用這一點,Google才能一次一次的解決Case。5人團隊雖然人很少,但是整體效率高,因為人少基本上就管理容易,而且這團隊隊員彼此間更容易熟知彼此能力,開會討論時,也許可以激發出一些idea和大家分享。但是,5人團隊很明顯缺一不可,因為假設若有一人因為一些因素當天無法作業的話,那麼其他四人的壓力就更大了,並且還要去分擔他的工作量,而且壓力疲勞會來的比平時的多。

反過來看100人團隊,對於工作量的分配人人都一樣,縱使有人缺席,其他人還是可以輕易的分擔工作量。但是人多的團隊總是有些瑕疵的,在管理方面就不像5人團隊那麼容易了,一定還是會有人偷懶之類的。在開會討論時,也許會保持著"我只要把我分配到的工作完成,其餘不干我的事。"之類的想法,那這樣對於公司創新創意的部分就毫無進展,那這樣公司未來也許就只能去採購別人的創意或是乖乖等著被併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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